关于报销不动产登记费问题的解答
来源: 点击数:719 发布日期:2023-08-03 00:00:00
问:我想报销不动产登记费,哪个发票公积金中心可以报销?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规定,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事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均为每件80元。不动产登记费由登记申请人缴纳。其中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登记费由登记为抵押权人的一方缴纳。
公积金中心可以报销的费用为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费(转现房登记费)。参考以下图例,其中仅图一为不动产抵押登记费(转现房登记费),可由公积金中心报销。图二不予报销。
图一: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费(转现房登记费),缴款人名称为: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图二:不动产权证书工本费,缴款人名称为:张三(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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