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明白卡
来源: 点击数:2514 发布日期:2021-04-20 00:00:00
提 取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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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证 明 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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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自住住房 |
1.①房管部门备案后的购房合同(五年以内)②不低于30%的交款收据(限本县行政区域内购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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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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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②购房发票(五年以内)③身份证④I类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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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建、翻建自住住房 |
住房坐落在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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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年以内)②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按每平方米600元计算)③身份证④I类银行账户 |
住房坐落在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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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年以内)②原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按每平方米600元计算)③身份证④I类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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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 |
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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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借款合同②购房合同③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材料(3个月内有效)(支取额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金)④身份证⑤I类银行账户 |
按年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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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借款合同②购房合同③银行出具的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应偿还贷款本息)④身份证⑤I类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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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
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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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积金借款合同②贷款结清证明与结清明细(3个月内有效)(支取额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金)③身份证④I类银行账户 |
按年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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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积金借款合同②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应偿还贷款本息)③身份证④I类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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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付房租 |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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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住房保障部门和职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内有效)②租金交款收据③结婚证(每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租金)④身份证⑤I类银行账户 |
租住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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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产证明(1个月内有效)②结婚证③夫妻双方身份证(最高每年可提取12000元)④I类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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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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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身份证②I类银行账户 (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提取手续的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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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职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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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缴存人死亡证明②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③单位对公账户或单位经办人员名下的I类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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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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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身份证②I类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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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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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残疾证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原始材料③身份证④I类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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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出境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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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②身份证③I类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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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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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低保证②身份证③I类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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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城区征收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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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五年以内)②房屋征收信息审核确认书③不低于应付房款30%的交款收据④身份证⑤I类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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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托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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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身份证②I类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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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自主缴存者封存满半年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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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身份证②I类银行账户 |
备注:
(1)提供申请人或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提取人的Ι类银行账户及上述证明材料原件。
(2)提供房管部门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30%的交款收据提取的,资金直接转入开发商账户。
(3)非销户提取的金额以百元为单位。购、建房提取手续的时限为五年以内,且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同一套住房只准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二手房一年内交易两次以上的(含两次),须在房产证交易日期一年后办理提取手续。
(4)职工购、建房提取本人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申请提取配偶、直系血亲(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需持结婚证或户口簿(若合同、房产证等显示为单独所有或无配偶信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结婚证)。提取直系血亲(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时,需持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等材料。
(5)职工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其账户内资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
(6)职工取得商业住房贷款后,其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不得用于该职工商业住房贷款的偿还。
(7)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办理的,采取转账方式直接打入申请人银行存折(卡)内。职工死亡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单位经办人办理,资金转入单位对公账户或经办人名下的Ι类银行账户。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
(9)若提取材料中信息不相符,需先更正信息后,才能办理提取。第7至第11项为销户提取,职工办理销户提取的,账户状态应为封存。
(10)为了减少您的往返次数,请您在提交证明材料前仔细核对以上项目。
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滑县人民路众恒华府小区东门
咨询电话:0372-12329
2021年4月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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