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公积金推出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来源: 点击数:1004 发布日期:2015-06-04 00:00:00
如果你买房的时候刚刚参加工作还没有公积金,或者因为一些原因没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只好办了高利息的商业贷款,公积金中心刚刚出台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政策,你可以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将你的商业房贷转成公积金贷款,“商转公”将为你省去一笔不小的经济支出。
凡是在我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本县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银行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原商业银行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县已办理了自住住房的商贷(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贷款结清不超过30日;
(二)申请人和配偶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县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三)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结清公积金贷款6个月以上;
(四)申请凭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结清凭证(出具30日内有效)方可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五)申请人商贷信用记录良好;
(六)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七)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仅限一手房贷款)。
商转公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剩余贷款本金,且需符合《滑县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及相关要求。
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推出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减少了借款职工的利息支出,彰显了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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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滑县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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