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被评为全省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

来源:     点击数:776     发布日期:2016-04-06 00:00:00

2016年3月16日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我中心被授予“2015年度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同时中心各项业务数据均完成了省定目标,得到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高度肯定,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先进单位。

2015年,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助圆安居梦、惠及千万家”的工作理念,以建设服务型单位为抓手,兢兢业业、踏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全年共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1.22亿元,同比增长5.93%,归集余额4.71亿元;全年累计提取2254人次4799.3万元,同比增长48.24%;新增缴存单位19个,新增缴存职工1134人;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58户1.28亿元,同比增长191.34%;累计发放2649户4.3亿元,回收贷款3679.58万元,贷款余额3.15亿元,资产状况优良,实现了资金运作零风险,同时资金使用率大幅度提高。累计支持购房面积35.64万余平方米,带动住房消费约9.47亿元;为职工年度结息551.8万元;实现增值收益1410.26万元,上交廉租住房补充资金626.23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县廉租房建设。

我中心将以高涨的工作热情来迎接新的一年,继续攻坚克难,为我县广大缴存职工搞好服务,将公积金用足、用好,帮助职工改善居住条件,助力我县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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