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供人员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完成

来源:     点击数:769     发布日期:2016-01-20 00:00:00

近日,我县全面完成了2016年度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我中心创新基数调整方法,历时3天加班加点,较去年提前5天完成调整工作。

本次调整后,财政供养人员每月汇缴额99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9.5%。首次把行政人员一次性奖励工资和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纳入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由原来的8%调整为12%。

上一篇: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

下一篇:中心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