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力回收逾期贷款

来源:     点击数:712     发布日期:2015-05-08 00:00:00

2014年1月份,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人王某某连续逾期12个月以上,中心及时终止借款合同,委托法律顾问申请安阳市仲裁委仲裁,要求王某某或安阳金诚置业担保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经过庭审,裁决书裁决王某某、担保公司偿还。裁决书送达双方生效后,王某某未按照裁决书内容履行相关义务。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王某某自愿与中心和解,并于2015年4月22日全部偿还了公积金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14.8万元、仲裁费6997元、律师代理费5330元和人民法院执行费2120.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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