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啦!

来源:     点击数:9     发布日期:2026-10-26 14:58:39

一、提取条件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拥有自住住房(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家庭名下任意一套自住住房当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物业费。

二、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度实际支付的物业费金额。当年未提取的,额度不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所需材料

1. 职工本人身份证、本人Ι类银行卡;

2. 自住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

3. 当年度物业费缴费发票;

4.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Ι类银行卡。

四、办理渠道

1. 线上办理:通过滑县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网站(https://gjj.hnhx.gov.cn)或微信服务号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资金直接划转至银行卡;

2. 线下办理:携带相关材料到滑县政务服务中心(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五、重要提示

1. 物业费提取一年办理一次,对应当年度物业费;

2. 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一经查实,公积金中心将依规追回资金,提取申请人记入失信记录,并承担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0372-12329  0372-8118178   0372-866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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