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账户里有资金,能不能提取?什么情况下可以 提取?
来源: 点击数:62 发布日期:2025-08-12 00:00:00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事项有购买自住住房、购买二手房、新建或翻建自住住房、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支付房租、职工退休、职工死亡、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城区征收安置房、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托管账户、自主缴存者封存满半年提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开通职工在我县新购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人在取得公积金贷款前,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夫妻双方及直系血亲(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款首付共16条,具体结合实际情况看适用哪条,也可以致电0372-12329或0372-8118178咨询电话,确定提取类型。
上一篇:没有了
主办单位: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滑县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07324号
地址:人民路南段众恒华府小区东门口技术支持:郑州基正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