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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号

2023年

滑县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2 年度部门决算

县直部门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公积金(1).pdf

07月21号

2023年

2023年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pdf

07月18号

2023年

滑县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pdf

06月09号

2022年

滑县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滑县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一、机构概况(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5名委员,2021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滑县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滑县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滑县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滑县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滑县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设5个科室,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21人,其中,在编15人,非在编6人。二、业务运行情况(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51家,净增单位13家;新开户职工0.45万人,净增职工0.24万人;实缴单位414家,实缴职工3.31万人,缴存额3.9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24 %、7.97 %、9.46 %。2021年末,缴存总额24.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37 %;缴存余额14.62亿元,同比增长14.4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二)提取:2021年,0.7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13亿元,同比增长20.29 %;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3.54 %,比上年增加4.82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9.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37 %。(三)贷款。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不区分单、双缴存职工。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0万笔4.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17 %、16.38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65亿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4万笔20.48亿元,贷款余额12.3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5.29 %、24.43 %、23.65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4.67 %,比上年末增加6.2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30笔1154.5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942.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108.28万元。(四)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33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2亿元,1年以上定期1.8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29亿元。(五)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4.67 %,比上年末增加6.26个百分点。三、主要财务数据(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4628.39万元,同比增长13.08 %。存款利息922.1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706.18万元,其他0.07万元。(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2156.42万元,同比增长18.05 %。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065.97万元,其他支出90.45万元。(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2471.97万元,同比增长9.07 %。增值收益率1.79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27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97.97万元。当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7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49.28万元。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13.22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208.06万元。(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161.64万元,同比下降0.11%。其中,人员经费49.71万元,公用经费45.84万元,专项经费66.09万元。四、资产风险状况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13.22万元。2021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五、社会经济效益(一)缴存业务。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52 %,国有企业占9.27 %,外商投资企业占0.54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41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8 %,灵活就业人员占1.80 %,其他占4.18 %;中、低收入占99.48 %,高收入占0.5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4.83 %,国有企业占5.28 %,外商投资企业占0.42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4.84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8.08 %,灵活就业人员占6.21 %,其他占10.34 %;中、低收入占99.78 %,高收入占0.22 %。(二)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8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0.46 %,租赁住房占0.88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3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89 %,其他占2.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6 %,高收入占2.4 %。(三)贷款业务。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3.87万平方米,通过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4507.05万元。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01 %,90-144(含)平方米占64.61 %,144平方米以上占34.38 %。购买新房占96.55 %,购买二手房占3.4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2.68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7.3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2.07 %,30岁-40岁(含)占46.75 %,40岁-50岁(含)占35.80 %,50岁以上占5.38 %;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1.58 %,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42 %;中、低收入占98.99 %,高收入占1.01 %。(四)住房贡献率。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43.31 %,比上年增加13.87个百分点。六、其他重要事项(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管理工作,承办全县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办理等相关服务。  当年委托受理缴存业务的金融机构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原银行;委托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原银行。(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2021年,我中心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的通知》,根据统计部门相关数据,确定2021年度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6368元,下限为1500元;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928元,下限为150元。当年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 %,最低不低于5 %,自主缴存职工缴存比例为8 %。当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幅精简申请材料,深化网办水平,取消复印件,减轻群众办理压力。适度调整提取政策,新增职工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当年归集存款利率按照《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文件要求执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要求,五年以下(含)2.75 %,五年以上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1.中心管理部设立大厅值班经理,由前台工作人员轮流值班,主要负责为办事职工解答业务、指导网办操做,并监督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降低群众等待时间,有效提升服务水平;2.始终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开通“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孕”设立专办窗口,如有需要还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尽最大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设立“跨省通办”专项业务办理窗口,为职工提供更贴心的服务;3.优化办事流程、精简业务材料,实现多项“一证通办”业务,如退休支取、离职支取、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冲还贷等业务,不但缩短了办事群众业务办理时间,更提升了办事群众的体验度;4.免费向180余个单位发放CA数字证书,缴存单位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1.上线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中心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等文件要求,着力在理顺机制、提升效率、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业务印章电子化,缴存职工可通过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下载电子凭证,实现公积金业务办理“零跑腿”,增强缴存群众的获得感。 同时配套上线CA数字证书,确保缴存单位电子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合法性,各项业务数据在办理的过程中不会被复制、篡改等,为数据安全交换提供保障。2.努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移动端“豫事办”的对接。贯彻落实省政务服务平台工作要求,实现公积金业务“豫事办”查询及办理功能,配合做好政务服务掌上办、随时办、零跑腿,切实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3.完成好差评系统与线上线下各个渠道对接,实现群众评价有渠道、服务事项全部可评价、每个评价都得到回应的全流程衔接,形成中心工作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服务。4.上线电子签名系统,将职工公积金业务操作中产生的电子签名电子合法化,使原来在贷款签约等环节需要职工多次签写的纸质单据,优化为一次性电子采集,有效缩短了线下办理时间,节约职工等待时间。5.优化楼盘动态监控系统。中心当年楼盘动态监控系统开发完成后,系统会根据楼盘的实际进度自动筛选预约贷款,按照施工进程快优先受理的原则受理贷款。这种做法既保障了中心贷款质量,又督促开发企业尽快施工,确保职工可以按期接房。6.实现数据共享。中心积极向大数据局申请并审核通过数据共享端口,目前已实现与住房城乡建设局、税务局等单位的数据共享,可及时查询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等信息,进一步缩短了业务审批时间。7.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对接。按照住建部整合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资源,推动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工作要求,将中心数据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平台,实现基本信息查询和异地转移接续网上申请,为职工提供更加个性化的网上办理渠道。(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2021年,中心继续按照“党建+文明创建”引领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当年荣获县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巾帼标兵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的“无烟党政机关”及中共安阳市委颁发的“安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目前为在届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并连续多年荣获全省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先进单位、全省公积金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拥有包括市“五一劳动奖状”、“青年文明号”“滑县工人先锋号”等在内的二十余项荣誉称号,树立了中心的良好社会形象。(六)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