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年度报告

来源:     点击数:1643     发布日期:2020-03-30 14:14:45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请管委会各位委员予以审议: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5名委员,2020年召开一次会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滑县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设7个科室,从业人员16人,其中,在编1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42家,实缴单位382家,净增单位41家;新开户职工0.28 万人,实缴职工2.89万人,净增职工0.19万人;缴存额3.27亿元,同比增长 11.07 %。 2019 年末,缴存总额 16.93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96%;缴存余额10.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8.44 %。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比上年增加1家。

(二)提取: 2019 年,提取额1.57亿元,同比增长9.52%;占当年缴存额的 48.09 %,比上年减少0.68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6.0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35.37 %。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不区分单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

2019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07 万笔2.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7%、9.26%。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0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6万笔 13亿元,贷款余额 8.0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5.59%、 34.35 %、 18.32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73.57%,比上年末减少0.08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 家,与上年家数持平。

(四)资金存储: 2019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82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 0.20 亿元,1年以上定期2.46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0.14 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 2019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3.57%,比上年末减少0.0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3419.83万元,同比增长21.42%。其中,存款利息987.6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431.77 万元,其他 0.40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505.04万元,同比增长14.8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1501.97 万元,其他3.0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914.79万元,同比增长 27.09 %。增值收益率1.76%,比上年减少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02.5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3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82.27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3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82.27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464.5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17.3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67.19万元,同比增长56.43%。其中,人员经费37.39万元,公用经费55.04万元,专项经费74.7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89万元,逾期率0.01‰。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802.52万元,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3464.54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3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3%。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 9.77%、4.81%和 11.07 %。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5.91%,国有企业占3.93%,城镇集体企业占0.26%,外商投资企业占 0.79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38%,其他占10.73%。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78.31 %,国有企业占3.97 %,城镇集体企业占0.02%,外商投资企业占0.8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12.21 %,其他占 4.62 %;中、低收入占99.45%,高收入占 0.55 %。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43.07 %,国有企业占 3.05%,城镇集体企业占3.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8.73%,其他占2.11%;中、低收入占99%,高收入占1%。

(二)提取业务:2019年,0.7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1.57 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2.5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19.2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52.61%,租赁住房占 0.62%,其他占0.1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27.47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31 %,其他占1.16 %)。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61%,高收入占0.3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1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9.9%,比上年末减少0.65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592.5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80%,90-144(含)平方米占 69.69 %,144平方米以上占27.51%。购买新房占 96.26 %,购买二手房占3.74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65.9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0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4.15%,30岁-40岁(含)占48.46%,40岁-50岁(含)占 30.31 %,50岁以上占7.08%;首次申请贷款占 91.1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8.81 %;中、低收入占 99.47 %,高收入占0.53%。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 55笔1912.4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842.8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925.66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 2019 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112.75 %,比上年减少15.13 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管理工作,承办全县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办理等相关服务。

当年缴存业务金融机构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受托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18年度相关数据和2019年度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19年度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4910元,下限为1500元。自主缴存人员根据我县统计部门数据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3728元。

当年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最低不低于5%,自主缴存职工缴存比例为20%。

当年取消二手房贷款房屋评估报告;上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贷至35万元(原最高25万);拓宽二手房贷款受理范围,法院拍卖房屋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当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没有调整,仍为45万元,且不区分夫妻单双方缴存。

当年归集存款利率按照《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文件要求执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要求,五年以下(含)2.75%,五年以上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丰富服务手段。中心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全面梳理归集业务流程,制定了归集明白卡,使缴存单位更加便捷办理归集业务;继续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为身体不便的办事群众提供绿色通道;

 2.完善信息化服务功能。完善12329公积金热线服务功能,结合中心实际制作出标准化、实用化的流程,相关性能指标达到住建部、厅要求,及时调整政策查询解答,增加密码修改服务和投诉建议等功能;公积金实现“通缴、通取”,即缴存单位可自由选择银行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任意选择银行卡(折)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3.优化服务环境。中心服务大厅配备叫号机、咨询台、休息座椅、饮水机、意见箱、医疗箱、雨伞等服务设施,营造整洁舒适、秩序良好的服务环境;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积极贯彻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19)36号】文件,三个半月时间完成了中心接入住建部数据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实现与住建部数据平台的数据传输与管理功能,便于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查询包括个税抵扣报送数据结果在内的多种公积金业务信息。

开发完成异地转移接续和住建部结算应用平台直连项目,公积金跨地区转移更加便捷、高效。

中心加快推进“综合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建设,目前已开发完成正在和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该平台以“互联网+公积金”为导向,推出更多的网上办理功能,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力争做到审批服务网上办,服务群众零距离。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获荣誉情况。

   2019年我中心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同时中心服务大厅被县工会授予“滑县工人先锋号”的荣誉称号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9年,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卢某某,因连续多次逾期,情节严重,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向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回逾期贷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合计222527.59元。        

 

 

 

                                                                                                                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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