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机构设置

来源:     点击数:1244     发布日期:2020-05-16 19:38:23

 

(一)综合科

 

负责单位党政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承办文秘和公文管理、保密、档案、安保、信访等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技术职称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及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监管等事务性工作;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对内部业务科室进行稽核;承担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归集执法科

 

归集执法科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起草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相关业务的有关文件;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工作;对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基数变更、增加、减少、转移、补缴业务进行审核;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并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组织和实施对不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信贷科

 

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受理、调查和发放工作;拟订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操作规范;负责对委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监督及管理工作;负责贷款本息的清收及逾期贷款的处置;编报全县贷款计划和业务报表;承办贷款文书和贷款档案管理工作。

 

(四)计财科

 

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负责单位日常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编报财务报表和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报表;负责全县公积金资金的调度、平衡和保值增值;监督检查委托银行公积金的结息和对账工作;会同归集科办理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转移、封存等工作;会同信贷科承办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审查、贷款拨付和本息回收工作。

 

(五)管理部

 

具体承办全县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负责贷款业务的前期考察等工作;负责管理部的人员岗位调配、培训、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和办公环境维护;负责管理部工作秩序和投诉处理;负责管理部各项业务汇总和分析;执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信息技术科

 

负责县住房公积金网站维护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维护等有关电子信息技术工作;负责上网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备份;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收集、编发相关政务信息,负责做好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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